个人所得税收入合计不包括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公积金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用于住房储蓄,并不直接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包括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公积金的性质和用途
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蓄制度,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用于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虽然公积金是从工资中扣除的,但它并不属于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公积金部分并不计入应税收入。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明确排除了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这意味着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扣除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后的实际收入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