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一般是指对公司股权的收购,从而获得对公司的总体控制权。很多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不是采取融资就是会去收购其他小公司,不过任何事情都需要按照程序来进行。企业并购中面临最大的风险是法律风险。
那么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企业并购有什么风险?如何预防企业并购带来的风险?
一、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1、公开收购
收购方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或与之进行协商就是公开收购。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任何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之内,向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通知该上市公司予以发布公告。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并告诉大家的是,其之后投资者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减5%,均应报告及公告。如果出现其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如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内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发出收购要约之前,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收购报告书。
2、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又称融资并购、举债经营收购,是一种企业金融的手段,简短的称为LBO。是指通过大量举债来购买目标公司股东股权。通常收购者只有整个收购资金的少部分,比如5%、10%,其余大部分由投资银行代收购者发行垃圾债券和向商业银行贷款筹集而来。王海英律师需要在这里明确说明的是,如果收购者唯恐获利不够支付相关利息,通过降低企业成本,收购者在收购后会经常裁掉一些部门或者干脆甩卖掉部分资产来清偿债务。杠杆收购的特点在于,其不仅是股权的转移,更是目标公司资本结构的变化。
3、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这种形式适用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的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其中的优点在对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级市场来说,协议收购方案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较小,但是其缺点也是非常显而易见,由于在信息公开、机会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很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的收购流程怎样的?
通常情况是收购方与被收购方接洽,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初涉收购意向情况,然后收购一方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调查,了解被收购企业情况,出具法律方案意见书。但王海英律师需要明确说明的是,如果有律师参与其中,收购企业可以根据律师的调查情况,再决定收购与否。企业方面可根据了解的情况(必要时可请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与被收购方协商收购价格及其他收购的具体事项。初步谈定后,由双方律师就收购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最终签署收购协议。之后双方必须严格按收购协议内容履行协议,最终就会收购完成。基本程序大概是这样的,具体视个案有所不同。
三、企业并购风险方法有哪些?
1、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管理
(1)、杠杆法
杠杆分析法是狭义的财务风险的衡量方法。王海英律师需要在这里表示,通过计算杠杆系数来初步识别财务风险水平的高低,其包括财务杠杆系数和资产负债率。
(2)、eps法
eps分析法主要衡量并购前后购买企业每股收益的预期变化,属于广义上的财务风险衡量方法。
(3)、股权稀释法
股权稀释法主要比较并购前后原发股东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属于广义并购财务风险的衡量指标。